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可以作为遗产概括继承的。《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公司法》第76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是我国立法上首次明确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因此,有限公司继承,“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股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但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