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中,如果应适用外国或者有关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该外国或者地区的法律是否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如果该外国或地区的法律违反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则应当排除该外国或者地区的法律的适用。一般在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违反了我国的善良风俗和基本道德准则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共秩序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