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制

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指劳动合同订立后,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六种情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这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的,都是违法解除。所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没有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发生在用人单位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得随意为之,一旦被认为违法解除,则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承担责任。

二、违法解除需要明确的意思表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除了“违法”还有“解除”。前者是违法解除的前提,后者是当事人要有明确的解除意思表示,是违法解除的结果,二者缺一不可,同时成就时,违法解除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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