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律师
在境外的当事人收到中国法院的传票及离婚起诉状副本时,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咨询,但是如果决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2、准备答辩
在境外的被告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如果时间紧迫需要延期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答辩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