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本登记处办理。
1、内地居民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外,港、澳、台同胞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件;华侨、外国公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必须至少一方是内地居民。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或双方均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该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