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遗嘱人仅按指印未签名,或者签名但未向遗嘱人宣读内容,有效吗? 立遗嘱人应选择有效法定形式订立遗嘱我国继承法及司法解释均施行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打印技术尚未普及,打印遗嘱也不是社会普遍的遗嘱形态,故继承法并没有将打印遗嘱作为法定的遗嘱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打印遗嘱已十分普遍,民法典与时俱进地回应了社会需求,将打印遗嘱作为法定的遗嘱形式专门予以规定,确认了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也规定 经典案例 2022年06月16日 5188 浏览
夫妻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归属与转让 夫妻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归属与转让(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二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案情摘要:A与B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并认缴甲公司30%的出资,相关股权登记在A名下。后经甲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A与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其持有的甲公司30%股权全部转让给C。C依 经典案例 2022年01月29日 6277 浏览
最高院: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前,合伙人能否要求分割合伙财产 【裁判要旨】作为合伙人的原告,起诉请求解除与其他合伙人的合伙关系并分配合伙利润,但双方之前并未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且因原告未实际参与管理合伙事务,无法提供合伙期间的相关资料,导致鉴定机构对合伙财产的盈亏无法鉴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其承担不利后果。也即,个人合伙在未经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 经典案例 2022年01月08日 5931 浏览
大连律师:因借用机动车实际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二者应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王某甲驾驶登记在王某乙名下的轻型货车与刘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责任。王某甲系王某乙之子,王某甲的驾驶证与轻型货车车型不符。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刘某提起诉讼。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乙明知王某甲无相应驾驶资格,仍放任王某甲驾驶车辆,二者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院二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典案例 2021年12月04日 3715 浏览
修行和尚诉寺庙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应如何认定?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0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宝峰寺(以下简称宝峰寺)。上诉人赵某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宝峰寺(以下简称宝峰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4)佛南法樵民一初字第149号民事裁定 经典案例 2021年11月28日 3444 浏览
未缴社保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怎么赔? 基本事实:钱某于2003年1月25日与原甲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经改制,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钱某在该公司持续工作至2019年10月份后,该公司以钱某达到退休年龄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03年2月1日,钱某在乙公司提供的打印版《声明》上签字,载明因本人原因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不办理入保手续,责任与后果由本人全部承担。2009年10月5日,钱某在乙公司提供的打印版《协议书》上签字,载明因钱某不同意 经典案例 2021年11月20日 3334 浏览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无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基本案情:2021年5月21日14时43分左右,束某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文翁路交叉路口,与沿文翁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张某国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国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束某峰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国无责任。 束某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是其本人,该肇事车辆在被告人保财险六安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限额100万元的商业 经典案例 2021年11月15日 3353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