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食品安全法中,互联网食品交易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新食品安全法当中对这方面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设定了三项义务:一是一般性义务。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二是规定了管理义务,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审查。三是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果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